2007年12月8日星期六

记二则东莞禁止养猪的辩文

假如都学东莞禁养猪
  一个居住几百万人口的地市,却要全面禁止养猪,这个禁令可以称得上是“世界上最牛的禁令”。假如都跟学成风,每个地方都禁止养猪,不要说肉价飙升,倒要问问老百姓还要不要吃肉?这个禁令无疑是荒唐的,但荒唐禁令却在我们的现实之中。据报道,东莞市就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,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。按该市市长李毓全所说的,那就是东莞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,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,要新建一座日处理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,才能有效净化处理。但对于东莞这样一个工业城市来说,这种污染究竟能占据多大的比例?(2007年12月5日《南方都市报》)

  其实这不是禁止养猪的理由,而是一种懒政的表现。如果因为污染就禁止养猪,那么人吃饭就要屙屎,是不是要禁人吃饭呢?有资料表明,喂养一头猪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10个人的污物排放量;喂养一头牛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35个人的污物排放量;饲养一只鸡、鸭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3个人的污物排放量。是家禽动物都有污物排放,是不是都要禁止?前不久媒体报道了河北省成安县的农民收割玉米就要办《秸秆放倒证》,不办就罚款。要农民办《秸秆放倒证》的理由,是一些地方的农民焚烧秸秆污染空气,不利于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。甚好,他们还没有因农民焚烧秸秆污染空气而禁止种玉米,如果也学东莞的做法那就糟了,老百姓都得饿肚子。

  自古是“猪多肥多粮多”,且大力提倡养猪业。俗话说:“猪粪是一个宝,农田少不了。”政府咋就还要禁止养猪了呢?农民使用化肥多了,使用农家肥少了,如今的农田越来越贫瘠,土壤越来越板结,这已是一个当前不可忽视的问题,作为地方政府应该鼓励农民用农家肥攺变土壤。东莞市政府何不把这些猪粪无偿送到农民庄稼地里去?这样不仅不会造成污染,而且肥了农民的庄稼。说到底还是怕麻烦,怕财政需要开支,还不如一禁了事的好。我不知道东莞市市长李毓全看过《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》没有?这个《意见》写得明明白白:“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”。并明确指出,发展生猪生产、稳定市场供应的主要责任在地方人民政府。各地区要提高对生猪生产重要性的认识,全面落实“菜篮子”市长(行政领导)负责制的各项要求,抓紧实施促进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,妥善解决生猪生产基地建设、品种改良……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,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。国务院这个《意见》是今年7月30日颁布的,东莞市为何要背道而驰呢?全面禁止不要说保持必要的猪肉自给率,那得全面调进生猪。

  养猪本来就是农民赚钱的一种方法,现在全市禁止养猪了,那东莞市一些贫穷的人谁来照顾?“一律禁养”的政策,虽然保障了市区环境,却没能兼顾养猪户的利益。政府本该通过政策调控,让享受了环境利益的社会群体,对养猪户的损失予以补偿。但从报道中看,政府却忽略了这一相对“小众”的群体。作为政府官员理应懂得,享受了环境利益的市民和养猪的村民,都是“最广大人民群众”。

  报道中有一个事实尤其值得我们关注,养猪户苏庆源早在两三年前就已清楚将要搬走,就已在博罗、惠阳等地寻觅合适的地方。“可惜一直没有找到。”苏庆源表示在珠三角现在难觅可以养猪的地方,所以他现在非常茫然。

  苏庆源的茫然实质上是一种趋向,这种趋向表明越来越多的地市在禁令养猪。如果全国各地都学东莞禁止养猪,那么,吃肉就成了一个真正的大问题。


驳斥《假如都学东莞禁养猪》
新浪网将一篇《假如都学东莞禁养猪》作为推荐博文,引来全国网友关注。我本来非常不关心禁止养猪的事,但是看了这篇文章和它的跟贴后,实在难捺情绪,牺牲中午休息时间写下下文。只为把话讲明白!

洪先生开篇即说养猪禁令是“荒唐禁令”,首先我觉得这个评论实在是太过轻率。这个决策应该是东莞的地方政府基于当地实际,包括经济发展水平、土地和水资源承载能力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现状、养猪业经营者的补偿救济等各方面情况,经过周密分析、研究所做出的。东莞当局作为一个堂堂地级市政府当局,绝非如洪先生想象的那样“荒唐”。

东莞的基本实际是:GDP总量在全国城市中排名前列(全国各市不计辖下区县数值,东莞排第八;各市幅员内全计算,东莞排第十二)。2465平方公里的土地,承载1200万人口(2005年中移动东莞公司用户超1000万),41万户市场主体(其中外资企业近1.7万户)。东莞的经济总量大、人口总量多、资源环境面临极大困境,是一个必须承认的基本事实。

正如洪先生文中提到的,东莞目前存栏的75万头生猪所生成的污水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。简单估算就知道这个量值约占目前东莞居民生活污水排量的30%左右。可见全面禁止生猪养殖,是抓住了东莞环境治理的一个关键,应该值得肯定才是。但是洪先生却假定这部分污染在东莞的总污染构成中只占小比例,认为“其实这不是禁止养猪的理由,而是一种懒政的表现。”这个判断是完全错误的。实际上,东莞市在环境治理上的作为是非常值得肯定和赞许的。比如,东莞目前正在实施的污水处理工程,是全国范围内最大投资、最系统完备的工程之一。很多城市搞污水处理,不过是在主城区搞一两个处理厂而已,而东莞正在建设的36项污水处理工程总投资超过70亿元,仅截污管网里程就将达到约790公里,这些项目将在2009年之前建设完工,届时全市污水处理率将由现在的不到10%提升至80%,全市水环境质量将得到重大改善。我想,有东莞这样的雄厚实力上马如此庞大的污水处理工程的城市,全国范围内屈指可数。

实际上,东莞当局非常清楚自己城市发展面临的困扰、问题,并对此千方百计地予以解决。实施过程无不尊重事实、尊重法律、尊重科学、力求公平,绝非洪先生所想象的“荒唐”。而且,我也相信,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主政者,大体上也是这样去办理他的辖区的经济社会事务的。当然,腐败的、昏庸的、愚蠢的当局者就全国而言也一定不少。

洪先生质疑“东莞市政府何不把这些猪粪无偿送到农民庄稼地里去?”这个质疑也是需要推敲的。姑且不讲政府行政行为需要考虑成本和效率的对比,不讲任何行事都要财政支付作为后盾支持,简言之东莞几乎不存在“农民的庄稼地”,在东莞从事农业生产的除了养猪专业户,就是利用边角地块种菜的菜农(考虑到珠三角土地重金属污染严重的事实,这些蔬菜种植行为也应该被禁止)。而就养猪经营来看,一方面养殖户获得了不菲利益,另一方面养殖造成的巨大污染却要社会和公众承担。这个道理是严重说不过去的。

洪先生质问东莞的市长有没有看过《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》。我不经调查研究,也敢肯定地答复洪先生,东莞的市长一定看过这个文件,并且东莞的所作所为一定符合这个文件的基本精神。实际上,东莞禁止养猪是一个中期的政策实施过程。早在猪肉价格没有跃起的2002年,东莞市已经出台政策在开始分区域禁止养猪,当时是在主要的水源地、河流沿岸、供水线路(如东江供(港)水工程沿线)等范围禁养。这个政策实施到今天已经五年多,实际上已经给养殖户留下了足够的回旋空间。在禁止辖区养猪的同时,东莞还大力建设生猪异地供应基地,到目前已经在广东、广西、湖南三省区建设了51个生猪定点供应基地,每年从这些经济相对落后地区采购400万头生猪,创造大约60亿元市场需求,带动上述地区数十万农民增收致富。从2008年1月1日起,东莞将实现生猪全部由上述定点基地供应,1200万全市群众将百分之百吃上“放心肉”。这在全国城市中也是为数极少的。

洪先生文中讲到 “养猪本来就是农民赚钱的一种方法,现在全市禁止养猪了,那东莞市一些贫穷的人谁来照顾?”对此我认为,将东莞的养猪户等同于贫穷的人,是很大的谬误。也姑且不说东莞的社会保障制度比较领先,困难群众受到的关照稍微好过大多数地区,姑且不说养殖户中开宝马奥迪的不在少数,仅说东莞从2002年实施这个政策起,对于养猪户一直都有非常优厚的补偿,对于存栏母猪和建筑物、场所有很具体的补偿标准,对于养殖户的转岗就业也有很明确的扶持举措。这个补偿过程养殖户一定事得利的,政府当局对此也是仁尽义志的。相反,倒是有不少的养殖户在领取补偿金后,变换戏法继续偷偷养殖,对此倒是失之于宽。

洪先生的文章题目是“假如都学东莞禁养猪”,是一个毫无意义的假命题。因为各地一定会依照自身实际去制定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,该学东莞的自然会学,学不来自然会走自己的路。毫无疑问,类似东莞这样高度城市化的地区,比如深圳、广州等城市,确有必要考虑实施类似禁令。而那些生猪养殖有基础、资源环境条件好、农业发展空间大的地区,比如粤北、湖南、江西等地,恰好可以实施错位经营,借此大力发展生猪养殖业,带动本地经济的发展。

写到这里,禁不住想到香港。香港应该是没有养猪业的,他们四成的土地是受保护的绿化空间,全港23个郊野公园面积达到400多平方公里(约占总面积的50%)。走到今天的东莞,当然应该学习香港。

如果说洪先生的批评只是让我这个知道内情的人不服气的话,一些网友跟贴对于东莞政府、市长、东莞这个城市的辱骂,则让我非常、非常痛心。为什么我们不能真正基于理性来发言、来讨论,为什么一些人那么热衷于肆无忌惮地、毫无教养地、语不惊人死不休地开腔骂人?这真不该是我们这个越来越文明的社会中的普遍现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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